反腐倡廉的五大制度体系
一、教育制度:夯实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
教育制度建设就是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早在 2011 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初步构建起反腐 倡廉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在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道德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核心价值观教 育等,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拧紧思想“总开关”,构建 起“不想腐”的思想保障机制。
二、监督制度:抓牢反腐倡廉制度的关键
健全监督机制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关键。中国特色监督体系由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大系统构成,国家监督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为主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形成了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监督机制。
三、预防制度:巩固反腐倡廉制度的根本
预防制度能够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防患于未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能腐”,就是从制度和体制机制上消除腐败发生条件, 减少腐败发生机会。通过道德、法规、思想教育等, 引导公职人员树立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的理念,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惩治制度:聚焦反腐倡廉制度的重点
严查腐败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建立严厉的惩治机制,是治理腐败的基本途径。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敢腐,就是通过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腐败成本,形成巨大震慑作用,使得心生戒惧而收敛收手。
五、国际合作制度:填补反腐倡廉制度的空白
2014 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包含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 8 家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职、肩负起自身的责任,又发挥各自的优势、渠道和手段协同作战。目前,全国 31 个省区市均已建立省级追逃办,一个纵横交错的立体化格局已经形成,逐渐释放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