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方式,推进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主席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用‘全周期管理’ 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 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这是主席总书记首次提出在进行反腐败斗争时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为我国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供了新的指引。
要把防治腐败作为系统性工程,把“全周期管理”理念方式贯穿反腐败斗争全过程,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优势融合,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增强 “三不腐”的关联性、耦合性、协同性,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
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统筹推进各领域反腐败斗争,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充分发挥震慑、促改和教育的综合效应,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推动反腐败防线前移,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新特征的分析研究,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的能力。
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推动职能部门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有效防止腐败滋长。
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用 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 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来源:三月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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