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和使命
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建设工作,首先要明确思路目标、更新思想理念。思路不清,目标不明,工作就难以找准方向定位。《纲要》对未来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总要求,包括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都很清晰、很具体,既实用也好操作。从宏观层面讲,法治建设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当然不是一个短期目标,而是一个常态化坚持、且不断创新应变的过程。也就是说,不论何时何地,若没有法治保障这个必要条件,任何改革都将寸步难行,任何创新都是毫无意义、毫无效果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同时,法治理念不可缺位,既要入脑入心,又要时时更新,让法治引领日常工作成为新常态。只有当我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手段,作出重大决策时才会有理有据,落实重大部署时才会不折不扣,社会事业发展也才会经得起可持续的考验。
法治建设既为现实所需,也必为大势所趋。仔细研读《纲要》内容,法治建设怎么做、有哪些阶段目标、达到什么效果,这些问题都一目了然、应知尽知。在此基础上,各级职能部门要以《纲要》为统领,坚持高位谋划,高效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更应率先践行法治,主动作好示范,作好引领。一方面,思想理念要实现大转变。在新时代背景下,法治建设的内涵更丰富,要求自然会更高,我们的思想认识也要同步深化。应当明白,只有做到法治先行,改革创新才会真正由量变到质变,才能确保经济事业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和谐、繁荣局面也才能更持久。另一方面,行为决策要紧扣法治主线。
同时,推进现代法治建设,并非只对“关键少数”提要求,而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共同职责,需要全民参与。鉴于此,提升地方法治建设水平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不断营造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讲,把“社会认同、全员参与”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一方面,要在宣传实效上精准施策、精准用力。可以活动为载体,明确主题,通过不同形式的说法、讲法、学法、用法,教育引导人们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从而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另一方面,要在工作推进中善用巧劲。总之,构建现代法治社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公平与正义之旗竖起来,把文明和谐的种子传播开来,让群众在真切体验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人民论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