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贯于检察文化建设始终
“以人为本”原则的提出,首次旗帜鲜明地张扬了“人”的主体地位和最高意义,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亲民爱民的人本情感、体现了博爱为公的政治胸怀。2014年9月 21 日,主席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 65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说到“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的重大工作和重大决策必须识民情、接地气。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检察文化建设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为民”、“便民”。“为民”一方面要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真正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上,不断提高检察人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回应民众诉求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成“人”来看待,保障其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保障其作为“人”所应该具有的诉讼地位,体现尊重人、关怀人和发展人的柔性一面。“便民”即检察机关需要为人民群众方便诉讼创造一切便利条件,在细节上打造方便、快捷的诉讼方式和渠道。在新媒体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更要及时学习最新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充分发挥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数字电视、移动网络,尤其是博客、QQ、微信、微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信息媒体的作用,充分激发新媒体技术“为民便民”的功能和作用。
以业务建设为基础打造检察文化建设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就必须要立足检察业务建设这一根基,充分认识检察业务建设在检察工作整体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坚持集中人、财、物等资源优势开展业务工作,突出检察业务建设在检察文化建设中的基础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产生这些体系的时代的需要。任何科学理论体系都是因应时代需要而产生的,都要回答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都要服务、服从于时代。新时代必然催生新的检察理论和研究成果,特别是在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后,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刻、系统、科学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与时俱进地创新、发展,深入研讨检察文化建设,以适应这个历史节点的需要,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的期待。
来源:理论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