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让法治观念在人们心中牢固树立起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对权力的法治监督和对秩序的法治维护。无论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还是对秩序的服从信守,都需要人民对法律发自内心的真诚拥护,增强法治观念也就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想条件和必然要求。只有增强法治观念,才能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精神动力。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实施五年普法规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到普法宣传教育之中。党中央加强顶层设计、采取有效举措,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刚性的法律之治与柔性的道德之力融为一体,向社会传递正确的价值导向。同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这也对促进广大群众自觉守法、涵养法律意识起到了示范作用,全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日益强化。
也应当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人们的法治观念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比如,还有一部分社会成员对法律规范表现出无知或冷漠,以致无视规则秩序。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不断增进全民法治观念。
树立法治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如果说尊法守法是法治观念的基本实践要求,那么,信仰法治则是法治观念更高级的形态。塑造法治信仰,需要充分重视和发挥立法执法司法的示范效应,提高法律的公信力;使全体社会成员深刻认识到法治能够保障个体有尊严地生活,是实现自身美好生活的必需,使法治观念内化于心,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健全普法机制。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大力度,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从少年儿童的规则意识启蒙到成人法治教育,形成终身学法的教育体系。其中,学校教育是法治观念培育的主阵地,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社会培育是增强法治观念的重要渠道,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公司企业和媒体舆论等应积极引导公民树立牢固的法治观念。
强化制度支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发挥乡规民约、组织章程与社区规范等基层社会自治制度在增强法治观念中的作用,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制度环境。
繁荣法治文化。法治观念的深化离不开法治文化的培育。要立足实际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展先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更好构筑法治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强化全民法治观念提供文化环境。重视开发多样的法治文化产品,把法治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树立先进法治典型,弘扬法治正气。丰富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和利用法治新媒体、网络平台、大数据、案例库等,更好把握和引领网络时代的法治文化动向,增强法治文化创建实效。
来源:人民日报